返回广西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桂林市灵川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通知公告 >  正文
灵川县成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
2009-09-27 16:08  文章来源:灵川县经济贸易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  为确保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顺利推进,灵川县成立了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:
  组 长:蒋永刚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
  副组长:周志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、县政府行政督查室主任
       阳 琦 县经济贸易局局长
  成 员:秦程宏 县经济贸易局党组成员、县商业流通管理办公室主任
      杨桂荣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、副局长
      于志葵 县法制办副主任
      文荣昌 县公安局副局长
      李国坚 县工商局副局长
      伍春阳 县卫生局副局长
      蒋件德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
      秦玉飞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
      李青璘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、纪检组长
      陈国英 县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
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,由阳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秦程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,负责日常工作。
 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:负责制订灵川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;负责制订灵川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度、办案制度、办案过错追究制度、考核评议制度,审核梳理执法依据,批准各项工作制度;形成协作联动工作机制,建立灵川县商务行政执法联席会的制度,定期召开会议,解决我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;指导灵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。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灵川县经济贸易局职能和办事指南    2009-09-11 08:52
灵川县服务企业年活动简报(商贸专刊)第3期    2009-09-02 15:20
灵川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结算表    2009-08-14 16:40
灵川县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先行垫付协议    2009-08-14 16:29
灵川县召开全县家畜屠宰管理工作会议    2009-08-14 15:42
灵川县招商引资再创佳绩 1-5月到位资金3.53亿    2006-07-15 10:23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网站管理: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 吴 博 电话: 010-65198950 Email: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内容组织: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: 刘励勤 电话: 0771-5304648 Email: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技术支持: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: 李 伟 电话: 010-51651200-619 Email: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